我校“创新人才培养班”实施办法

来源:招生处    责任编辑:    发布时间:2015-05-05    浏览次数:91

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“创新人才培养班”实施办法

       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充分吸引社会优质生源,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,充分发挥学校优势特色学科的带头作用,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机制和新模式,培养具有自我发展和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,经学校研究决定在2015级新生中开设“创新人才培养班”(以下简称“创新人才班”)。为规范创新班管理,保证人才培养质量,现就有关事宜说明如下:

      一、招生专业:农学、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、动物医学

      二、招生人数:每专业20人

      三、录取形式:全国统一招生,择优录取(录取分数须高出招生省份线20分),计划单列。

      四、修业年限:6年本硕分流培养。创新人才班学生第四学年学习结束后,达到本科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相关要求的,学校颁发毕业证书,并授予相应学士学位。硕士学历和学位的授予按照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
      五、培养模式:采取本科与硕士阶段一体化培养模式,即“3+1+2”的培养模式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:为3年本科学习,完成除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(设计)以外所有课程学习;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:为一年过渡期,完成本科毕业论文和硕士一年级所修课程及其它培养环节的学习;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:为2年硕士研究生学习,完成科研试验及硕士学位论文

             在硕士培养期间,对于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以考虑硕博连读。

      六、学籍管理:创新人才班学生学籍第一至第三学年由教务处管理,第四学年为本科和硕士的交叉阶段,由教务处和研究生处共同管理,最后两个学年由研究生处管理。

      七、学费:创新人才班学生须按照规定缴纳学费。收费标准,前四学年按本科生有关规定执行,后两学年按硕士研究生有关规定执行。

      八、人才培养管理:由教务处、研究生处和学院联合。依据专业特点,制定六年连续的人才培养方案。该方案要特别注重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之间的衔接,注意各教学环节之间的有机联系,体现创新人才培养目 标。

      九、创新人才班学生入学后选派优秀教师任班主任,第五学期配备硕士导师。

      十、学生管理: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,创新班学生实行分流管理。

      1. 本科学习期间(按学年计)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由所在院系提出申请,经教务处审核,报学校批准,取消学生在创新人才班继续学习的资格,转为相同专业普通本科生班继续学习。

      (1)因违纪受记过以上处分者;

      (2)考试作弊或有一门以上必修课程不及格者;

      (3)休学或保留学籍一年及以上者。

      2. 创新人才班完成三年本科学习并达到所规定的成绩标准(其中英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),70%学生择优推荐免试读硕士研究生,未被推免者,转入相同专业普通本科继续学习。

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

2015年4月24日

最后更新 (2016-03-15 08:53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