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省市高考新方案落地,都有哪些门道?

来源:招生处    责任编辑:    发布时间:2016-04-27    浏览次数:9

4月18日,四川省政府印发《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》,至此,包括上海、浙江两个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在内,全国已有19个省份先后出台本地区招考改革实施方案,这也意味着此次招考改革进入实操阶段。

从各地公布的方案来看,总体改革方向大体一致,绝大多数省份明确要改革高考科目设置、考生录取机制,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;而多地也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出台了有针对性的具体实施办法。

考什么,怎么考——

文理不分科,多地实行“3+3”模式,外语一年两考

在高考新方案中,文理不分科已成各地高考改革趋势,高考科目“3+3”也成众多省份未来高考的新模式。

“3+3”模式是指,报考普通本科院校的考生,其高考成绩将由语文、数学、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。学生不再分文理科,可以自主选择选考科目。就3门选考科目而言,各地多采用“6选3”模式,即从思想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作为考试科目。值得注意的是,浙江采取的是“7选3”模式,除了以上所提到的6科,还多了“技术(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)”这项科目。

在分值设置上,绝大多数省份明确统一高考的语文、数学、外语每科满分150分,学生自选3门科目每门满分100分,总分合计750分。不过,上海、西藏有所不同,明确3门选考科目每门70分,高考成绩总分满分660分,此外,江苏高考科目分值尚未最终确定,但明确比现行的480分要高。海南要求以每个科目原始分转换后的标准分呈现考生成绩,这是目前仅有采用标准分这一计分方法的省份。

与高考科目变化相对应的一项措施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,不少省份也公布了改革时间表。比如,北京将从2017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,从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起,年级开始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,实行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,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,其他科目一般以“合格、不合格”呈现。

力求破除“一考定终身”是新一轮高考改革的重点方向。在已公布高考改革方案的19省份中,绝大多数省份明确,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,考生可选择其中较高一次考试成绩计入。

深化外语考试改革上,上海明确要建设外语标准化考试题库和标准化考场,外语考试要为今后其他科目逐步推行标准化考试积累经验。

如何评价——

“两依据一参考”,既看分,又看人

新一轮改革方向的亮点之一,是打破“唯分数论”,实施“两依据、一参考”的多元评价机制,即依据统一高考成绩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,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。从各地公布的方案来看,实施“既看分,又看人”的综合评价录取,是未来高校招录的大势所趋。

综合评价录取旨在探索高校招生录取和高中学习相关联的办法,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,增加学生的选择性,在这种模式下,各地方案明确,高校可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,以及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要求,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中,分专业(类)自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,但最多不超过3门,提前向社会告知。在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参考时,坚持“谁用谁评”原则,招生学校应提前公布具体使用办法。

在综合素质评价使用方面,不少省份明确,要探索按照统一高考成绩、高校测试成绩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计算综合成绩,由高校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。宁夏则规定,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,会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标准,择优录取。

事实上,在2014年上海和浙江被同时列为高考改革试点地区时,浙江省已通过“三位一体”的录取方式,尝试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到高考录取中。2014年,浙江大学首次实施“三位一体”招生新方式,通过笔试、面试两个环节选拔考生,并按照“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10%,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30%,高考总分占60%”的方式形成考生的最终成绩,择优录取。到2015年,浙江省“三位一体”综合评价招生改革继续深化,参加试点的高校36所,有15所为新增高校,招生计划3500多人,比上一年增加75%。

作为全国新高考改革的两大试点省市之一,上海今年在实施多元评价录取方面又有了更进一步的探索,在复旦和上海交大去年开展综合评价录取试点基础上,将试点推广到9校,释放的信号非常强烈。

江苏省11所省属高校今年继续探索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。和浙江“三位一体”方式类似,江苏将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、高校考核结果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、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的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,对高考成绩达到本二批次省控线的入选考生进行综合评价,择优录取。

怎么录——

逐步合并本科录取批次,探索“专业+学校”志愿填报

改革考生录取机制,逐步合并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,弱化社会和考生简单用录取批次划分和评价不同类型高校的倾向,探索“专业(类)+学校”的志愿填报方式,引导从学生兴趣和特长出发,选择合适的专业和学校,不再单纯跟着学校“档次”走,成为此次多地改革方案的重点。

北京、河北、江西、辽宁、贵州、广西等省份已明确,将本科二批与本科三批合并为本科二批。

多地表示,录取批次合并有利于消除社会对三本录取的高校毕业生的偏见,推动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发展,有利于今后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。

除了第二、三批次的合并外,一些省市还提出了合并本科第一、第二招生批次,比如上海、山东。海南明确,从2020年起,录取批次仅设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。江西还将探索学生多次选择、被多所高校录取的可行性,增加学生和高校的双向选择机会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在志愿填报方式上,浙江、山东、西藏把原来的“学校+专业”方式改为“专业(类)+学校”形式。采用“学校+专业”的方式,学生首先被学校录取,最终可能进入的不是自己选中的专业,而采用“专业+学校”的方式后,某个专业对应的可能不是一所学校而是多所高校。

这也就意味着,在“专业(类)+学校”模式下,考生既可以报考同一个高校中的不同专业(类),也可以是不同高校的同一专业(类),还可以是不同高校不同专业(类),拥有了选择权。

虽然19个省份高考改革方案已经发布,但离全面实施还有一段时间,不少省份明确表示,在保持总体框架不变的前提下,将按照“先专项改革、探索试点,再综合改革、全面推进”的原则分步推进改革,在参照学习上海、浙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,各省方案可能会根据实际经验情况,进行调整完善。(万玉凤)

青海

启动时间:2018年

执行时间:2022年

内容要点:

● 实行“3+3”的考试模式,选考科目“6选3”;

● 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;

● 高考招生录取基于“两依据、一参考”;

● 2018年在各批次全面实行平行志愿,并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。

山东

启动时间:2017年

执行时间:2020年

内容要点:

● 2015年英语科目使用全国卷,2016年语文和数学使用全国卷,2018年全部科目使用全国卷;

● 2020年高考实行“3+3”的考试模式;

● 未来“一批”“二批”合并,除提前批次外,不再分批次录取。志愿填报由“学校+专业”改为“专业(类)+学校”形式;

● 录取“两依据、一参考”。

湖南

启动时间:2018年

执行时间:2021年

内容要点:

● 2016年起全部科目使用全国卷;

● 2021年高考不分文理科;

● 实行“3+3”的考试模式;

● 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;

● 逐步试点取消招生录取批次,改进投档录取模式,推进平行志愿投档方式;

● 2018年开始构建“两依据、一参考”多元录取机制。

江西

启动时间:2017年

执行时间:2020年

内容要点:

● 不分文理科;

● 实行“3+3”的考试模式,选考“6选3”;

● 外语考试分为笔试和听力测试,高中生最多参加两次外语考试;

● 高考总分满分750分,语数外每门150分,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;

● 2016年起建立江西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,开展综合素质评价;

● 2016年起合并二三本,2018年起合并艺术二三本科批,2020年起进一步减少录取批。

海南

启动时间:2017年

执行时间:2020年

内容要点:

● 2020年高考不分文理;

● 2020年高考科目实行“3+3”,选考实行“6选3”;

● 总成绩按标准分呈现,语数外每科原始满分150分,转换成标准分,自选3科每门满分100分;

● 从2017年起,海南本科第一批和第二批合并录取,从2020年起,海取批次仅设本科批和专科批,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。

广东

启动时间:2018年

执行时间:2021年

内容要点:

● 2021年高考文理不分科;

● 高考实行“3+3”的考试模式;

● 外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一年两次考试;

● 录取“两依据、一参考”;

● 2016年,广东高考全部科目采用全国卷;

● 2016年,广东二本A线B线将合并。

甘肃

启动时间:2019年

执行时间:2022年

内容要点:

● 2022年高考不分文理科;

● 实行“3+3”的考试模式,选考科目6选3;

● 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;

● 2017年出台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,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;

● 探索“两依据、一参考”多元录取机制。

河北

启动时间:2018年

执行时间:2021年

内容要点:

● 2021年高考文理不分科;

● 高考科目实行“3+3”;

● 外语考两次;

● 2016年起,本科第三批录取院校与第二批合并,以后逐步取消录取批次;

● 高校招生“两依据,一参考”;

● 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,实行新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;

● 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。

四川

启动时间:2018年

执行时间:2021年

内容要点:

● 2017年起,四川各地将全部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。

● 从2018年起,不再进行文理分科。

● 从2021年起,高考科目将由“3+X”变为”3+3”,除语文、数学、外语3门必考科目之外,学生可从思想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6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。

黑龙江

启动时间:2018年

执行时间:2021年

内容要点:

● 不分文理科;

● 高考实行3+3模式,选考科目6选3;

● 总成绩750分不变。

辽宁

启动时间:2018年

执行时间:2021年

内容要点:

● 不分文理科;

● 高考实行3+3模式,选考科目6选3;

● 总成绩750分不变;

● 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;

● 录取“两依据、一参考”。

贵州

启动时间:2018年

执行时间:2021年

内容要点:

● 不分文理科;

● 高考实行3+3模式,选考科目6选3;

● 录取机制为“两依据、一参考”。

西藏

启动时间:2018年

执行时间:2021年

内容要点:

● 2021年高考实行“3+3”的考试模式,选考“6选3”;

● 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;

● 高考总分660分,语数外每门150分,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70分;

● 录取“两依据、一参考”;

● 从2017年起,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,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。

宁夏

启动时间:2019年

执行时间:2022年

内容要点:

● 2017年建立高中考试招生综合素质档案,在自主招生中使用;

● 2018年启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,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;

● 2019年逐步取消录取批次,推行“两依据、一参考”的考试招生模式;

● 取消文理分科,选考科目“6选3”,高考总分750分,语数外语每科150分,自选每门100分;

● 外语考试一年两考。

广西

启动时间:2019年

执行时间:2022年

内容要点:

● 2022年起广西统一高考不再分文理科;

● 高考科目实行“3+3”模式,必考科目为语文、数学、外语,每科满分150分;

● 外语科目(含听力)同年有两次考试机会;

● 选考科目从政史地理化生6个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科目之中任选择3科。选考科目安排在高三进行,每届学生只安排一次考试,每科满分100分。

● 高考总成绩满分为750分。

● 高校招生录取实行“考生总成绩+综合素质评价”的评价方式。

● 高职招生逐步实行“文化素质+职业技能”的评价方式。

江苏

启动时间:2018年

执行时间:2021年

内容要点:

● 2021年高考“3+3”模式,文理不分科;

● 统考科目语数外保持不变,选考科目由“6选2”调整为“6选3”;

● 英语将实行听力和口语一年两考,笔试两考还在探索;

● 分值比480分高,接近700分;

● “小高考”13个科目均可考两次;

● 2016年起,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加3分投档。

北京

启动时间:2017年

执行时间:2020年

内容要点:

● 从2017年秋季入学高一起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;

● 英语听力考试从笔试中分离,一年两次实行机考;

● 取消本科三批,与本科二批合并;

● 自2018年起,推进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;

● 2020年调整统一高考科目,实行“3+3”,探索“两依据、一参考”。

上海

启动时间:2014年

执行时间:2017年

内容要点:

● 不分文理科;

● 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,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设置13门科目;

● 2017年起,上海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、数学、外语3门,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;

● 外语一年考两次,6月一次,1月一次。含笔试和听说测试,每人最多考两次,最好成绩计入总分;

● 高考成绩由语数外3门成绩和自主选择的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,满分660分。语文、数学、外语每门满分150分,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70分;

● 2016年起合并本科一、二批,并按照总分和院校志愿,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;

● 报考专科高职志愿只计语文、数学、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。专科高职依据统一高考成绩进行录取。

浙江

启动时间:2014年

执行时间:2017年

内容要点:

● 必考科目语数外3门,每门满分150分;

● 选考科目实行“7选3”模式,每门满分100分,每科最多考2次;

● 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;

● 语文、数学成绩当次有效,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;

● 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,1次在6月,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生;1次在10月,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;

● 考生志愿由“专业+学校”组成,录取不分批次,实行专业平行投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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